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一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强迫游客购买或参加自费项目,导游兜售、收取回扣或擅自安排自费项目,安排无证导游提供导游服务,无证经营出境游业务及境外“甩客”,网络揽客擅自转委托第三方等。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扣留证件、将游客限制在封闭空间施压、强迫消费等行为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行为屡禁不止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与商业模式畸形有关。一些旅行社以低价为噱头招揽游客,之后又通过游客购物拿取回扣来填补亏损。其次,市场监管与执行存在一定漏洞。既有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也有不法经营单位隐蔽操作规避监管的现象,如故意模糊处理合同条款、行程中临时增项等。三是游客维权较为困难,尤其是异地维权成本高,部分游客被迫“花钱消灾”。

记者了解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明确禁止强制消费与不合理低价团,但一些旅行社辩称实际操作中存在“心照不宣的行业规则”。针对旅游市场这一乱象,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但是各地执行力度不一,部分区域强制消费的现象依然高发。记者认为,治理旅游市场还需多管齐下。

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一是文旅、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聚焦旅行社、导游、购物商店等重点环节,加大对强迫交易、虚假宣传等行为的管制力度。二是加大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对查实的强迫消费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三是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加强对旅游购物集中区域(如景区周边、交通枢纽)的巡查力度。

完善制度建设与标准体系。包括明确法律界定,修订法律法规,细化“强迫购物”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旅游市场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实施禁业等联合惩戒;优化服务标准,从服务、商品及门票定价等多方面提升景区安全性和服务透明度。

提升维权意识,畅通维权通道。强化事前告知,旅行社必须明示消费条款,禁止隐瞒或误导。简化投诉流程,优化维权服务平台,联合更多政务或社交平台参与监督服务。提供维权工具,常态性更新《旅游避“坑”指南》及《旅游安全实务手册》,帮助消费者识别消费陷阱。

建立社会共治长效机制。鼓励公众监督,支持游客录音录像取证,依法主张退货退款。优化产品供给,推动旅行社开发透明化、高质量旅游产品。持续曝光警示,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社会警示效应。

(作者  宾阳 来源 中国文化报)


统筹:梁冰
编辑:许怡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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