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成都银行卡在巴厘岛被盗取了近10万元,怎么办?”近日,旅行博主龚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银行卡使用经历。

龚女士称,自己的成都银行储蓄卡连续10天、被盗取了102笔款项,竟出现在两个国家同时被取款的情况。11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龚女士及涉事银行。

龚女士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了视频,描述了事件经过。

事发:

银行卡在异国被盗取近10万

采访中,龚女士讲述,10月6日至10月16日,每天晚上11点左右,她的银行卡都会被分多批取走约1万元的现金。而这期间,她对此毫不知情。

11月6日早上,在盗取事件发生近一个月后,因为要查看近期一笔款项,龚女士才打开了成都银行APP,发现余额少了近10万元。

“流水中出现了很多笔不明的ATM机取款记录,每天10笔左右,每笔1000元左右,连续取了10天。”龚女士称,从今年6月起,她开始生活在巴厘岛,需要使用当地的电话卡,就把国内的电话卡从手机里取出了,因此无法收到国内的短信提醒,没能及时发现。

巴厘岛的ATM机。

 情急之下,她立即在线联系客服把银行卡挂失,并到印尼当地报警。随后,她拿着警察的回执单前往中央亚细亚银行(Bank Central Asia,简称:BCA),试图让银行调取ATM机的监控记录。“但BCA告诉我,个人不能提取机密信息。我必须通过成都银行与他们对接,才能把相关取款录像发送过来。”

龚女士在巴厘岛报警。

​几日后,龚女士飞回成都,在家附近的万安派出所报警后,随机前往办理这张卡的成都银行下莲池支行。“网点的负责人告诉我,可以去起诉。”过了几天,龚女士再次联系成都银行。这次,银行回复称,让龚女士写个书面申请,他们出面帮忙联系BCA。

巴厘岛(左)与成都(右)警方开具的报警回执。

质疑:

银行在风险管控上存在疏漏?

在着急找回被盗取款项的同时,龚女士也对银行的风险监管提出了质疑。

“10月15日晚11点,钱同时在巴厘岛、柬埔寨两个不同国家的ATM机上被取走。”这是最令龚女士疑惑的,她使用成都银行卡的频率很低,一般几个月才会用来取一次款,“交易突然变得频繁,银行好像没有识别出风险。”

被盗刷截图,可以看出10月15日23时在印尼与柬埔寨同时发生了交易。龚女士称,此时银行卡在身上,自己对此毫不知情。

此外,龚女士认为,自己被盗取的卡是安全系数很高的芯片卡,也体现了银行在风险管控上的疏漏。她说,事发后,银行应该尝试联系她,即使联系不上她本人,也应该联系紧急联系人,或者至少应该冻结银行卡。

龚女士说,幸亏有取款限额。“我每天限额1万元,一年最多在ATM机上取款10万元。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每天在盗取10天后就停止了的原因。”

为什么会这样?龚女士回忆说,在被盗刷之前,自己曾去ATM机取过钱。但没有和任何人接触过。“是不是有人使用了技术手段复制了我的卡。回想起来,那个ATM机的屏幕比平时暗很多。”

龚女士表示,她的诉求是让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她会在社交平台上持续更新事情进度,直到解决。 “我把视频发出来,是为了起到提醒的作用,希望这件事不要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在巴厘岛取现前,龚女士拍摄的照片。

银行回应:

借记卡无法被监控

11月20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成都银行下莲池支行个人银行科负责客户投诉和用户管理等工作的邓科长。

对于并未“及时”冻结龚女士所持银行卡一事,邓科长表示,借记卡(储蓄卡是借记卡的一种)是客户自己交易的行为,现在无法做到监控,现在能做到监控的只有信用卡。“这在整个银行业都是一样的。客户卡里有钱,愿意分批取出,我们也无权干涉。而跨国取现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在欧洲这种地方,客户可能下一个小时就会出现在邻国取现。”

邓科长指出,龚女士本人是开通了短信提示的,但因为没有插卡,所以没看到。而她可能也并未绑定银行的微信公众号,因此没能实时监测到账面动态。

若龚女士所言全部属实,卡是否存在被复制,同时被犯罪分子获取密码的可能性呢?邓科长认为是有可能的。

“之前有过这种新闻报道,通过某些技术手段在ATM机上做手脚,同时隐藏摄像头拍下输密码的过程。即使这样,我个人认为她也应负一定责任,因为在输密码的时候没有进行遮挡。而当卡在境外使用时,我们会在每年第一次使用的时候发一条安全提示的短信。”

“是否真的是卡被盗?我们认为此事还是有疑点。但我们并不否认自己的社会责任,如最终法院判决我们应该赔偿,我们不会逃避的。在此之前,我们会积极响应客户的需求。”

被盗刷的银行卡。

记者了解到,成都银行已在协助龚女士向BCA发函。以便顺利调取监控。 银行方面也主张龚女士通过第三方调解或起诉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邓科长提醒,使用银行卡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多渠道关注自己账户的动态,在外取现输密码时要注意遮挡等,以防出现类似事件。

律师:

被盗刷应立即挂失冻结银行卡

针对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给出了分析。

赵良善指出,202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相反,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赵良善介绍,冒用他人银行卡并盗刷的,从国内的法律看,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具体到本案,盗刷银行卡的不法分子涉案金额为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范畴,可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7年。

用户遭遇银行卡被盗刷事件时应怎么做呢?赵良善提醒,首先,应当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要求冻结银行卡,防止进一步的损失。其次,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保留与银行客服的通话记录,并获取挂失证明;到最近的ATM机或银行网点进行存取款操作,证明卡在用户手中;保存交易凭条和任何收到的银行短信提醒等。再者,尽快选择报警处理。

受访者供图

(来源:封面新闻)


统筹:王长善
编辑:孙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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