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9位年轻女孩组成、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犯罪团伙,竟通过冒充靳东诈骗了三十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这8名犯罪嫌疑人(1名另处)提起公诉,相关事件引发关注。11月8日,靳东本人就此事做出回应。其称,“这不应仅仅是一个个人问题,也不仅仅是抓住、公诉几个骗子的问题,这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问题。”(11月10日澎湃新闻)

在这起“假靳东”事件中,犯罪团伙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冒充明星身份,以谈恋爱、应援、投资等名义骗取中老年女性的财产,对受害者造成情感伤害和实际财产损失。这种网络诈骗行为的成功,恰恰暴露了网络平台在内容审核和实名制方面,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事实上,这个犯罪团伙之所以能够通过诈骗手段获得巨额财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受害人对靳东的喜爱。在很多人心中,明星等公众人物具有独特的社会地位,其言行举止也具有极高的可信度,这就会导致许多人放松警惕,对他们盲目崇拜和过度信赖,缺乏判别真假的能力,从而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社交媒体平台虽是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主要渠道,但同时也暗藏了诸多陷阱和风险,常常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通过盗用公众人物的照片、视频和变声音频等形式进行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炮制流量、吸引眼球、散播谣言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这不仅污染了网络生态环境,更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

AI技术的发展也让网络诈骗得到进一步升级——人们往往难以识别手机屏幕上呈现的人物是否是伪造的。如何打击AI诈骗行为,则考验着“监管智慧”,怎样加强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以及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有关部门如何打击网络犯罪行为,从根本上维护网络环境的自由与安全?这意味着,我们需要的其实是一种平衡的监管方式——既能保护人们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获取权利,又能有效防止网络犯罪的监管方式。

其实,“假靳东”的存在,也折射出社会、家庭对中老年人情感需求的忽视,而如何丰富中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如何避免他们产生不被重视、不被关爱的情感,亟需社会各界人士的反思。

总而言之,“假靳东”诈骗案是一个网络时代的缩影。它警示我们,网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无论是网络平台、监管机构,还是普通的网络用户,都需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切记,要理性、谨慎地利用网络,让它成为我们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灵丹妙药”,而不是犯罪的温床。(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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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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