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备受瞩目的23岁小伙溺伤案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上午庭审,这起案件又有了新进展。原来该水坑系为“汤某”的个人偷挖所致。目前,法院已批准将汤某列为共同被告。

2023年7月,方健因在天台县泳溪乡岩下方村河滩坠入2米深挖砂坑溺水,致双眼三级伤残(几近失明)、智力退至幼童水平,家属将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泳溪乡政府、县水利水电局三方诉至法院,索赔271万元。

据悉,方健溺水的“碗状”深坑疑为2022年11月涉事公司挖砂用于邻村操场建设后遗留,事发时无警示标识与防护设施。法院已完成两次司法鉴定,明确其伤残等级,而三方被告此前均对责任予以推脱。

小伙跌入水坑,状告三家索赔271万元

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浙江台州方女士,她回忆道,2023年7月7日晚上,她和弟弟回老家天台县泳溪乡岩下方村,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他们去河堤一带散步。“我弟弟带我儿子走在前面,经过河滩边时,那里有石堆,我弟弟突然就踩空掉下深坑。我弟弟1.75米高的个子都露不出头,没法从水里站起来,也不会游泳,整个淹进去,后来叫人救上来之后,心跳都停了,还是打了120才救回来一条命。”

“我到跟前才发现不对劲,之前那里的水很浅,最多到小腿肚。这次不知道怎么会有一个这么深的水坑。”

方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在里面淹了时间太长了,他现在脑子也不好,智力跟小孩一样,眼睛也看不清,走路啊吃饭啊都是很难自己(来)。”
医院诊断记录显示,方健患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吸入性肺炎、中枢性面神经麻痹,肢体活动障碍,双手精细运动较差,手部力量控制欠佳,需加强康复治疗。

方女士还对正观新闻记者表示:“这个事之后,没有任何一方来找我们善后,所有救助费用都是我们自付。我去找他们,都是推来推去。”
居住在当地的村民,经常会在河道边散步、游玩,“这个河道并非常年无人走动的河道,那里本来就是一个很平坦的浅滩,后来变成一个圆形的水坑,宽度大约不到两米,就像一个碗状,中间的水很深。”

方女士表示,事发现场没有设立警示标牌,没有防护设施,“要不然他舅舅怎么会带外甥去危险处?若早知道那里有深坑且自己不会游泳,我们肯定不会去,我们是事后才知道有深坑。我们起码的安全意识肯定是有的”。
据大风新闻报道,2022年11月起,因天台县泳溪乡干坑村需要修建操场,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受委托将岩下方村河道边的砂土挖掘至干坑村。
“我们找‘基投公司’,他们说他们没挖过;我们去问泳溪乡政府,说不知道有人挖砂,说乡长调任了,要等时间去了解,后面又说河道的事情归水利局管;我们联系县水利局,又说那里归泳溪乡政府管。就是各种推脱责任,都说不知道谁挖的坑。”
无奈之下,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4年2月,我们就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起诉了他们三方,法院委托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

代理律师:将对偷砂人进行追责

正观新闻记者联系了方健的代理律师周兆成,他说,开庭当天,他们获取了一份关键证据,这份关键证据直接指向:导致方健落水的水坑,系名为“汤某”的个人偷挖所致。这一信息让案件责任主体更加明确,也意味着必须将实际侵权人纳入诉讼才能彻底厘清责任。

律师方第一时间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及追加被告申请,请求将汤某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已批准申请。

当天,周兆成等陪同方健家人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偷挖砂石绝非简单的民事侵权,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已涉嫌《刑法》规定的非法采矿罪。此前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明确,非法采砂行为不仅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方提交的报案材料中,包含了指向汤某的调查笔录等核心证据,目前正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周兆成律师及方健家人



统筹:石闯
编辑:程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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