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曾为圆通速递快递员的谢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1月19日,他在圆通速递提出了离职,本应是当月发放的工资却没到账。直到3月份,他询问圆通速递网点老板,却得知1月份的工资需要离职三个月以后才能发,而公司的罚款也让他身心俱疲。
“虽然我一月份工资不多,但是我是第一次遇到离职后工资要等三个月才发的。”谢先生说,“公司一直都有罚款,多则一两千,少则几百元,我入职两个月就被扣了将近3000元钱,也没有入职培训。目前我的快递工号也被公司注销,我担心1月份工资拿不到。”
13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了郑州市绿城广场附近的这家圆通速递,针对延迟发放工资的问题,“因为我们是快递行业,有些后勤的服务、快递件丢了,需要他配合处理。他来的时候我就说过,所有这种行业应该都是这种规定。” 负责人称,“平时他正常上班,我没有拖欠过他的工资。最后一个月离职了,假如说有个重要的文件找不着了,这东西肯定需要他配合,万一他离职后工资发了,他就不会配合了。”
针对罚款的问题,负责人回应称:“虚假签收、二次投诉、客服理赔、催单手续费这些,都是正常的。”
谢先生的工资单
正观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圆通快递之前就有过员工辞职迟发工资的情况。据柳州晚报2021年报道,柳州的韦女士在圆通快递柳北分公司鹧鸪江分部工作。离职后,分部原来的老板先后以各种理由迟迟未结清其工资,她多次联系也无果。
针对离职当月工资延迟3个月发放的行为,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网点负责人的说法并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网点延迟发放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快递员可先尝试与网点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统筹:石闯
编辑:梁宸瑜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