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债我们不同意!现在变现根本不够,我丈夫卧床需要钱,我们娘俩怎么活?”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妻子情绪激动地说道。而另一头,被执行人张某也满面愁容:“嫂子,我也不想发生这个事,我妻子现在癌症,化疗都靠借钱,要是月月还钱,我拿什么给她治病?”这是梅河口法院执行局初任执行员小姜第一次组织双方和解时的场景。
案情回顾
王某在为张某提供劳务时被砸伤致残,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万元。因张某未履行义务,王某的妻子和女儿作为执行委托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提出以其与妻子共有的房屋一次性抵债,但王某家属认为房屋市价低于债务,且变现困难,坚持要求按月支付赔偿金。而张某因妻子患癌需持续治疗,二人无固定收入,无力保证按月履行。第一次和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而陷入僵局。
法官破局
面对困境,初任执行员的小姜没有放弃。为摸清症结,她和同事实地调查涉案房屋市场价值,确认其确实无法覆盖全部债务;同时走访张某所在社区,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现张某妻子病情属实,家庭收入微薄。
“如果现在强制拍卖房屋,你们夫妻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治病更成问题。但王某家也等钱救命,能不能每月挤出一部分,哪怕少一点?”小姜反复与张某沟通,既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也设身处地分析利弊。另一方面,小姜通过微信联系王某家属,出示调查结果,多次劝说其体谅张某的实际困难:“谁都不想事情发展到这步,但此前也没有逃避责任,垫付了您丈夫大部分医药费,你们能不能少要点,不要成为最后一个稻草,对方失去偿还能力,后续赔偿更无法保障。”
终达和解
经过十余次电话沟通和两次面对面调解,双方终于各退一步:张某每月支付1000元,房产暂不处置但保持查封;若张某日后出售房屋,王某家属配合解封并就售房款协商偿还。签订协议时,张某如释重负:“谢谢法官给我喘息的机会,我一定按时还钱。”王某的女儿也红了眼眶:“虽然钱不多,但总算有了盼头。”
法官心声
“执行不是冰冷的程序,而是法与情的平衡。”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面对双方的特殊困难,法院既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只有找到‘最大公约数’,才能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
(梅河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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