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宝冶(郑州)建工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条例》在文字内容上精心雕琢,表述上更加规范,充分体现了在党内法规修订中“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在总则部分,《条例》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修订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这一修改不仅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根植于党章和宪法,彰显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且更加明确《条例》的制定依据,强化合法性。《条例》全文9600多字,共63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与时俱进作了完善,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一项重大举措。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好实施好新修订的《条例》,牢牢把握深化纠治“四风”的时代要求,筑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堤坝。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有效强化了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激发干事创业新作为。宝冶(郑州)建工党支部将以《条例》为准绳坚持从严从简、精打细算、刚性约束,以实效为导向务实办会,多措并举推进资源节约、开源节流,进一步深化整治铺张浪费现象,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信息来源:宝冶(郑州)建工党支部 田五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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