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5年4月14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通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通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4月14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东方通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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