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29日,中船应急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应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通过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因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全体董事均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小丰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急转债”的议案》。

议案显示,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应急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如再次触发“应急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4月29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应急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21日,中船应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船应急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1日收盘时持有中船应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船应急共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8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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