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的通知》,有意申报者需在10月23日8时30分至11月5日17时进行网上申报,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本次申报对象为注册地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及6个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中的技术输出方),依据相关政策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依托单位(不含政府行政机关性质的依托单位)。

在支持标准及条件上,将对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2023年度累计登记额分别为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1亿元(含)至10亿元的、10亿元(含)及以上的,按实际到款且不超过核定技术交易金额最高1%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依据相关政策,还将对郑州市现有事业类、社会化登记机构,按2023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5?对其依托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此外,《通知》明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被列入郑州市科技计划失信名单或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登记的科技计划项目类技术合同;经审核评审同一家单位累计补助低于0.5万元的;申报单位同时申报技术输出方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补助的,同一技术合同重复使用的。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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