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11日,ST凯撒发布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公告,ST凯撒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等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已连续担任公司2012年至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在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期间,中审众环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名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告显示,中审众环长期负责审计ST凯撒,该所已连续担任公司2012年至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9月27日,ST凯撒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经查明,ST凯撒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17 凯撒 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针对ST凯撒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法行为,海南证监局决定:(一)对ST凯撒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二)对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凯撒同盛董事长,处以25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三)对刘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15万元罚款。(四)对陈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5万元罚款。(五)对金鹰、史禹铭、秦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六)对虞巧燕、徐伟、张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七)对薛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八)对杨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此外,陈小兵还被单独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9年12月17日到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凯撒(000796)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凯撒成立于1996年,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成员,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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