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7月15日,ST中泰发布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秘书是ST中泰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玲。

张玲,1982年出生,硕士。2004年7月起历任ST中泰证券投资部职员、北京办事处职员、副主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挂职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部一处调研员、副处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玲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另有安排,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张玲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暂时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薛芬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暂时由副总经理薛芬代行。

薛芬,1980年出生,硕士。历任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新疆奥克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员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黎明法律所法律工作者,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解车间员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市场部合同专管员、审计法务部法务处处长、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值得关注的是,5月19日,ST中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更正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中泰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中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还有多位高管被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ST中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中泰曾用名:新疆中泰化学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新疆中泰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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