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水库管理区与村民签订渔业承包合同,
承租方资金链断裂有两百多万租金未能收回,
如何要回租金,维护利益?
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使前期投入得到保障?
纠纷陷在僵局之中,
长铁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
这次派上了大用场。
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构建全新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
2015年2月16日,公主岭市某水库灌区管理所与战某签订《某水库水面养殖承包合同书》,合同中约定由战某承包某水库用于水产养殖,承包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承包费为每年50万元,公主岭市某水库灌区管理所按合同约定将某水库交由战某承包从事渔业养殖。后因战某未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公主岭市某水库灌区管理所多次索要款项未果,诉至法院。长铁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渔业养殖为周期性经营项目,水产品涉及生长期、繁殖期及衰退期,前期投入较大。战某亦是因为近几年受特殊经济状况影响,短期经营状况不佳,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案件进入诉讼,价值确认存在困难,且如果径行判决解除合同,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这些实际情况,为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尽快解决矛盾纠纷。长铁法院当即决定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来化解矛盾纠纷。长铁法院在充分争取当事人调解意愿后,将案件委派给专业调解委员会,由富有调解经验的调解员与双方进行沟通。
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签署调解协议,并表示在本次合约到期后,战某在符合竞标的条件下,仍然可参与下一轮承包权的竞标活动。随后双方向长铁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快速为当事人出具民事裁定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了乡村振兴。
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工作,需要融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满足社会矛盾转变后“三农”工作在司法领域中的新需求。2022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长春市辖区内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其中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渔业承包合同、牧业承包合同等纠纷的管辖权也由地方转入长铁法院。
长铁法院以强烈的司法担当,深度参与乡村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植根乡土、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以“诉源治理”融入乡村基层“大治理”。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建立提前介入机制,与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各大对接平台,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形成联动态势,共同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走上法庭。
同时坚持源头化解,端口前移,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前,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为民事诉讼提供“一站式”精准服务,让群众吃下“定心丸”,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服务乡村振兴“大格局”。
今后,长铁法院将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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