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一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元拘留15日”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起因是农妇杨某花因对丈夫轻伤案的裁判结果不满意,便在判决书送达时,对承办法官持续辱骂、诅咒近两个小时,在司法警察进行劝说、制止后仍持续辱骂。针对其行为,当地法院分别作出拘留15日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10万是否失当?辱骂行为该如何定性?针对社会关切,当地法院核查后回应:并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纠正——撤销罚款决定,退还10万元罚款及利息。这一纠错举动,释放了司法回应民意、社会监督的积极信号,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维权方式的广泛讨论和思考。

厉行法治,才能守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当地法院而言,从“农妇辱骂法官”事件中读出的首先应是反思。“法律适用错误”这样的问题,反映出的不仅是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出了问题,更是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缺失的表现。司法机关本是社会公平正义捍卫者,却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明显的问题,群众对具体司法活动直观感受和社会期待形成的温差对比,成为该事件引发司法公正的讨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贯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监督就是动力,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强调让老百姓有一个有理有据、可感可知、令人信服的“说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感受主体。对社会公众而言,司法人员行为规范与否,是体现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社会公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如果司法人员行为不规范,当事人也难以相信自己的权利被严肃对待,即使裁判实体内容是公正的,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也会打折扣。因此,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就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正如网友所言“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人民法院要深刻汲取此次事件带来的教训,切实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提升审判质量。

当下,维护审判秩序、尊崇法律,已是法治社会的共识。该事件中,有网友发布了杨某花现场辱骂、诅咒法官的视频,引发网友谴责和对理性表达诉求的讨论。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有合法合规的表达、维权途径,比如通过上诉、申诉等渠道进行反映,这也是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但是权利行使要在法律框架之内,从网友发布的视频片段来看,杨某花的言行显然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边界。

法治社会不是“谁闹谁有理”,也不是“谁的声音大谁有理”。违法必究、违法必受惩,法律的公正性体现在对不同身份人群的“一视同仁”。法官有责要追究,逾越法律底线辱骂者也应受到法律惩戒。事实上,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与法律判断始终是契合的。网友留言:杨某花的行为太恶劣,难以接受!也有从事相关法律专业的网友提出,她的行为甚至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

热点案事件的关注热点就是普法重点,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还要以此为契机,上好法治这堂公开课。当理性对话代替情绪宣泄,当辨法析理更加完善,就能实现人民群众对“法律认同”与“情感认同”的同向促进,司法权威也才能得到更好维护。

(原题为《“农妇辱骂法官”事件带来的启示》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平
三审:王长善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