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合同,付点押金,就能轻松租到大批钢板?”这种看似便捷的“合作”,实则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近日,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以“租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揭开了“租赁合同”背后的黑色陷阱。

租赁到期,钢板与租客集体“失联”

今年6月初,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蒋先生报案:其经营的郑州某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在4月至5月期间,与于某、邵某、祁某、常某等人签订了《物资租赁合同》。对方仅支付少量押金,就租走了总计299块、重达500余吨(二手市场价值约130万元)的铺路钢板。然而,合同到期后,于某等人不仅拒不支付租金、不归还钢板,还彻底失联。蒋先生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巨额财产面临“财货两空”的险境。

假租赁,真套现!百吨钢板被低价变卖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真相,接报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围绕于某等人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们日夜奋战,迅速以报案人所在的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心,通过以车找货、以货找人的方式,深挖细查、固定证据。经过近一个月缜密深入的摸排调查,迅速锁定了以于某、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调查结果触目惊心:该团伙成员从一开始就怀揣非法占有的目的。他们虚构租赁钢板用于工地的事实,仅支付象征性押金骗取信任,成功租得钢板。蒋先生按要求将钢板送至指定地点后,犯罪嫌疑人赵某便火速联系买家,将这批总价值130多万元的钢板,以二手钢板甚至废铁的极低价格(仅售得70余万元)进行变卖,所得赃款被团伙成员瓜分一空。

雷霆出击,6名嫌犯落网!

办案民警依托前期侦查,快速锁定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及其团伙成员的动向。近日,抓捕时机成熟,民警果断出击,展开集中收网行动,于某、赵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目前,于某等6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民警提醒:

1.签订租赁合同前,务必严格核查对方身份、信用及实际项目需求,警惕“低风险高回报”陷阱。

2.对出租的大型、高价值物资,必须落实跟踪管理,定期核实使用状态和存放地点。

3.一旦发现物资异常(如失联、位置不符、未按约使用),立即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并报警。

记者 薛璐 通讯员 赵京亚 位锦锦 文/图


统筹:张改华
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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