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登报“喊话”该煤矿61名职工限期回单位上班一事,引发关注。

7月11日,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启事》,称该公司职工赵某等61人无故多次或长期旷工不上班,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求这61人自《启事》登报之日起15日内限期返回单位并确保出勤正常。逾期不到者,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此《启事》视同送达本人。

《启事》内容

7月17日,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他知道此事,但不了解详情,不便多说。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该《启事》属实。他表示,该公司职工很多,有些人想上班,有些人不想上班。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回单位上班,且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单位会给他们机会。61人中,如果有党员干部违反了党纪政纪,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启事》发布已过去7天,有人回单位上班吗?上述公司暂未回应。公开资料显示,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位于甘肃白银,从事煤炭开采。其总公司“靖煤公司”系国有企业,在册职工1.3万余人,有十余个子公司。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登报称“此《启事》视同送达本人”可能会存在争议。他指出,这61名职工虽存在无故多次或长期旷工的情况,但该公司通过在媒体发《启事》告知涉事职工之前,是否先尝试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或由职工亲属代收、邮寄送达,会成为处理后续事宜的参考因素。换言之,在媒体发《启事》视为送达可能无效。不过,如果被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孙露青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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