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名学生坠入化粪池后不幸身亡。22日晚,重庆市教委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事发时该化粪池涉事井口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校方对此负有严重的安全管理责任。校方已对分管副校长李某作出免职处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一口化粪池,吞噬了年轻鲜活的生命。这起悲剧中,吞人的“大口”不仅是那个用腐化木板遮盖、表面铺着草皮的危险井口,更是存在严重缺口的校园安全。如何管好这些“口”是必须重视的问题。

事发化粪池。图源:九派新闻

每一处缺位的安全管理,都可能变成嗜血的“黑洞”。要知道,污水窨井吞人并非孤例。2024年8月,河北廊坊固安县一小区内一对母子意外掉入污水井身亡;同年10月,四川广元一小区内男童掉入小区绿化带内化粪池,爷爷为救孙子不幸身亡;2025年4月,一女大学生因捡手机不慎坠入化粪池中溺亡。这些悲剧的发生,虽形式各异,但常与缺位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挡有关。

事实上,建设管理部门对化粪池井盖建设有明确规范和标准。其中两点提到,“化粪池顶盖应高于室外地面标高0.05米”“顶部通车的化粪池盖板强度应满足汽10级载重车负载要求”。反观此次事件,缺井盖、盖木板、铺草皮,显然都不满足;不仅如此,暴露出形式主义的“丑陋”——为求美观、轻视安全,如此本末倒置,无疑比明显的安全隐患更加危险。

校园安全不可藏“雷区”。涉事学校副校长被免职,体现了相关部门的严肃态度。当然,为确保“脚下安全”,这种严肃严谨态度应能贯穿于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例如,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研究井盖防盗防丢失技术措施、强化设施监测监控、推进数字化安全管理模式等。生命逝去无法挽回,唯有事前做好全方位、全过程的常态化防范,才能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真正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安全意识不足、盖板强度不够,通行者踏而丧命。再次强调,校园安全绝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要让安全意识融入到学校管理每一个环节,让每一位责任人都切实肩负起责任。

管好井盖,各责任主体需增强意识、付诸实际。将安全置顶、让责任落地,真正堵住窨井吞人的“大口”。(正观评论员 韩静)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陈若松
三审:王长善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