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两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意申报者需在5月30日前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同时将申报信息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栏进行维护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无申报项目。

最高补助700万元

《通知》规定,在申报条件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包括新建和已建两类,申报主体原则上是省内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规模较大的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原则上每个培训基地项目补助300万元至700万元。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固定的专用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以及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每个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10万元至30万元。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应满足在建设期满前,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优先支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类)、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等获得者所在单位申报大师工作室项目。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大师工作室项目。已被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不得重复申报。

此外,“培训基地项目”新建项目应满足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需要,建有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等条件;已建项目年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年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等相关条件。

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记者了解到,2022—2025年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并要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在项目建设期内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正观新闻记者 刘盼盼)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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