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净水入黄河”,确保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马健 摄
我省黄河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
统筹推进我省黄河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治理,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河南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支撑和保障。
《方案》明确,到2027年,我省黄河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支流水质得到改善,入河总氮治理与管控持续加强,主要支流生态流量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水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现代化水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到2030年,我省黄河干流水质保持Ⅱ类,支流水质持续稳定改善,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此次我省“净水入黄河”实施范围为黄河风陵渡大桥国考断面至刘庄国考断面之间的干支流流域,涉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和济源示范区。《方案》要求,深化城镇水环境治理。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以伊洛河、蟒河、汜水河、二道河、宏农涧河、沁河等黄河支流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为重点,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加快推进“混错接”和“老破旧”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城镇污水雨季溢流污染控制,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马健 摄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巩义市、新安县、温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年底,基本消除有关县(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7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不少于10座、改扩建10座,处理能力新增约30万吨/日、扩增约20万吨/日;污水管网新建不少于350公里、改造约300公里;郑州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保持在90%以上,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保持在70%以上。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快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以巩义市、洛阳市孟津区、封丘县、孟州市、义马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初期雨水控制工程。加快化工园区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化工废水“一企一管”或“多厂专管、明管输送”。到2025年底,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到2027年,基本完成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此外,还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加快推动养殖场(户)退出黄河滩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推进农业种植、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黑臭水体问题。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方案》指出,要持续提升黄河水资源的保障水平。
李新华 摄
深入实施节水控水行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高标准完成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和输配管网建设,到2027年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约6万吨/日、新建再生水管网约100公里。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治理,到2027年新增人工湿地处理能力约20万吨/日、人工湿地约1000亩。明确黄河主要支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实行动态管控。实施源头区水源涵养工程和河流生态基流保障工程,到2025年年底,伊洛河、沁河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保障率达到90%。《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河湖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结合河道整治等工程推进河湖岸线修复。加强沿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伊洛河、蟒河、滩区涝河、宏农涧河等流域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建设,到2027年完成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约170公里,新建河湖生态缓冲带约50公里。同时,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源头防控,健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深化“一河一策一图”应用。完善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跨省河流联防联控。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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