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仔细研读《条例》全文发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月10日央视新闻)
以往,为了更好保护婚姻当事人权益,公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签字声明。现如今,随着政务信息技术高度发展,二代身份证、面部识别等技术,有效解决了身份认证问题,户口簿的证明作用已然降低。在此情形下,《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再出示户口簿,既简化了办事流程,也提高了行政效率,让新人免去“为爱奔波”之劳。
一直以来,“婚姻自由”都是我国宪法明确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而此前户口簿大多都由父母保管,这一限制,客观上赋予了家庭成员一定话语权,存在家庭干预婚姻的可能性。从此意义上来看,办理结婚登记无需再出示户口簿,是在重申“结婚自由”原则,也是对个人自主权的尊重和提升。
然而,“结婚自由”并不等同于“随意结婚”。缺少纸质户口簿这一条件,也会出现新的问题——子女结婚可能无需尊重父母意见,甚至不再需要提前告知父母,很大程度上,这会导致冲动结婚的新人增加。
基于此,相关部门应该在简化婚姻登记流程的同时,提供婚恋教育、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公众建立正确婚恋观,减少因冲动结婚而可能带来的非必要问题。同样地,对于新人来说,在人生大事上还需聆听父母和亲友意见,毕竟,家庭支持和祝福依然是婚姻幸福美满的重要因素。
更深层面上,《条例》的公布,是对公民权利与生活便利的尊重。这也再次说明,制度应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未来,期待看到更多领域的制度创新。比如,公共服务领域是否有望进一步破除户籍壁垒,让医疗、教育等资源流动更顺畅?社会治理体系能否多关注流动群体诉求,让治理之音更具多元化?婚姻登记改革经验,或许能为这些问题提供镜鉴。
婚姻贵在两情相悦,理应更纯粹、简单。不过,婚姻终究是人生大事,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选择负责,现在结婚权利完全交给个人,则应该更慎重。(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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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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