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由河南省文物部门总结的“考古前置”改革经验写入了新修订实施的文物保护法。
《文物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是文物保护领域的基本法,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经历2次修订和5次修正,对于加强文物保护、规范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明确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防止建设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制度,强化地上地下文物前置保护。
考古勘探是考古发掘研究以及行政审批等文物考古工作的排头兵,做好了考古勘探管理,就相当于从源头上抓住了考古管理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为了抓好全省考古勘探工作,我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率先推行“考古前置”改革,通过省政府发文推动、地方政府积极响应、省文物局督促指导等方式,从2018年起,持续在全省推行基本建设、土地出让活动中“先考古、后出让”工作。
河南省文物局局长任伟介绍说,全省各省辖市已全面出台“考古前置”改革政策性文件。“考古前置”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我省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勘探项目数量持续增加,改革成效显著。由我省文物部门总结的“考古前置”改革经验,得到国家文物局高度认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中,多次提出“坚持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相关要求,考古前置改革已经成为基本建设和国有土地出让中一项势在必行的改革举措。
(来源 河南日报 记者 张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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