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古城某商户因未按要求亮灯,遭多名工作人员撬锁并强制开灯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发布致歉信。致歉信称,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2月7日《北京日报》)

澎湃新闻:“破门亮灯”仍有三点疑问待解

春节期间,大量游客造访,大同古城作为旅游目的地,想营造喜庆的、欢乐祥和的气氛很正常,想给游客更好的体验也可以理解。但对于街道工作人员“破门亮灯”的做法,公众有三点不理解。

一者,为了开展亮化工程,就要让所有商户彻夜亮灯?凌晨时分,多数店铺已经关门歇业,也不会有多少游客去古城游览,亮灯除了满足少数人的观感,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二者,为了开展亮化工程,就可以不顾工作方式方法?涉事店铺明明已经关门上锁,店内也没人,相关工作人员带着工具,私自把店铺门撬开。这种做法,简单粗暴、不计后果,更涉嫌破坏群众财产,也激起了舆论普遍反感。三者,现在古城街道发布了道歉信,言辞还算诚恳、认识也算深刻,但从舆论反馈看,并没有得到公众普遍的理解和原谅。

红星新闻:不能回避最根本的依法行政问题

通过致歉信的内容,不难看出,在涉事街道看来,此事仅仅是工作理念、方法和服务意识上的问题。然而,在未经店家允许的情况下,“强行撬锁进店开灯”的行为,显然更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如有律师就指出,即使是执法人员,此举也于法无据,有滥用行政权力之嫌。也就是说,此事最根本的“错误”,恐怕并不是什么服务意识的淡薄,而更是法律意识的不足。

而且,致歉信对于此举给涉事商户造成的影响未置一词,也同样让道歉的诚意多少打了折扣。给商户带来的损失该如何弥补,也本该是事件善后中不可或缺的最基础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当地最该道歉和给出负责任交代的,不只是抽象的“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而应是因此遭受权益伤害、蒙受损失,乃至因这样的粗暴“执法”而受到“惊吓”的当地所有商户。

极目新闻:不能为了图面子而做掉底子的事

其实,偌大一个景区,一两家店铺室内没有留灯,从整体上并不会影响景区形象,游客也不会在意。当地没有必要非要想方设法去开灯,甚至在经营者不想去现场、店长直接拒绝的情况下,非要“破门亮灯”。因为破坏了财产,造成了浪费。而且,店长不同意,那么就存在引发纠纷的问题。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就陷入了整齐划一的迷思,容不得一点点问题。比如,店铺在玻璃门上贴个A4的招聘启事就要下罚单,这些简单粗暴的行为,加剧了矛盾,激发了冲突。既得不到当事人的认可,还会被舆论批评。 

城市管理应该多些柔性手段,多些人情化的操作,少些“一刀切”,既然是倡议,就要有尊重店铺不尊重倡议书的雅量,景区形象是城市形象,城市管理水平更是城市形象,不能为了图面子而做掉底子的事。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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