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色街区、夜经济区域周边临时停车行为实施柔性执法;对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知名品牌在河南开设全国或区域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12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印发《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拿出真金白银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并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和支持政策。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
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发挥服务业对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
《措施》明确,要提质发展现代物流,力争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左右。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培育物流“豫军”企业;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及物流“豫军”企业投资建设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钢材、粮食、化肥、集装箱等竞争性货源,按照规定给予铁路运价优惠。2027年12月31日前,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力发展现代金融服务。鼓励引入外商独资银行,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豫设立区域总部及业务总部、后援中心、结算中心,促进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集聚,大力引进保险金融资本。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加快发展高端商务服务。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凡认定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按照《措施》,我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度假区争创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更新游乐演艺、展陈展示、索道缆车等设备。支持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在认定评级、宣传推广、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扶持。
推动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利用培训、疗养机构闲置资产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
引导居民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多元化扩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和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停车泊位、智能快件箱、文体休闲设施供给。
聚焦新零售、新餐饮、新文娱、新社会服务、两业融合等重点领域,发布“四个100”(百个项目、企业、品牌、运营商)服务业新供给企业(项目)榜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加强项目用地保障。
持续激发全社会消费活力
《措施》明确,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服务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对2024年~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不超过3万元;对2026年~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不超过1.5万元。
全方位提振住房消费。取消商品住房限制政策,鼓励开展现房销售,支持各地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多子女家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可提高20%贷款额度,支持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加快培育新兴消费业态。鼓励知名品牌在我省开设全国或区域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支持各地利用商圈、街区、旅游景区等因地制宜发展夜间经济,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给予所在县(市、区)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经复核评定为合格等级的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给予所在县(市、区)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措施》指出,要做大做强领军企业。鼓励企业争创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等,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次入围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支持。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单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征收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放宽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流动商贩以家庭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准许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类商户使用网络平台经营场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允许合法合规个体工商户电商自由进入。
鼓励引导“个转企”“小升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字号、成立日期和保留行业特点,并按照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小升规”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按照国家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变的按照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
夯实服务业发展载体平台
《措施》明确,支持培育园区和平台型企业。对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所在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鼓励服务业企业参与国内外行业权威榜单排名及相关荣誉评选,支持入选企业(单位)申报相关领域头部和高成长企业。
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实施。符合条件的省本级重大服务业项目可根据需要申请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加强服务业用地保障。支持第一、第二产业用地向服务业用地合理转换,探索第二、第三产业混合的土地供应政策和管理机制,鼓励采取盘活存量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
同时,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和加强人力资源支撑,持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
记者 袁帅
编辑:李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