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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报道,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朱某博,产生争议。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非婚女儿可继承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
朱某手写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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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网友质疑,这是支持“第三者”的意思吗?80%的数字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法院认为,按照法律与遗嘱,非婚女儿可以分走50%遗产,但因为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所以遗赠第三者50%遗产的遗嘱无效。由于原配妻子已经离世,这部分应按照抚养义务再分给两个女儿,也就是非婚女儿30%,婚生女儿20%。整体算下来,就是80%与20%。
可以看出,法院没有完全按照遗嘱,将全部遗产判给“第三者”与“私生女”,而是将“第三者”的部分进行了二次分配,也是考虑到了公共秩序与社会道德,但为何还是让人难以接受?
婚生女儿朱某蕙认为,自己母亲先于父亲去世,且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订立遗嘱,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这个判决结果让自己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自己无法接受。
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可厚非。然而在本案中,遗产的分割显然不算是“平等”。这当然与遗嘱本身的法律效力有关,但也考验着对法律与道德的理解。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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