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山东省济宁市有网友发视频称,上门第一天,育儿嫂就给两个多月的婴儿喂精神类管制药物氯硝西泮片,事件引发关注。据视频发布者介绍,为了方便照顾婴儿,其在“美田到家”家政公司海亮公馆店雇佣一位育儿嫂杨某某。然而次日,他发现婴儿醒来时间比平时晚很多。11月20日,官方发布通报称,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已被控制。(11月21日《新民晚报》) 

氯硝西泮片是一种镇静药物,虽然有助于睡眠,但是会出现嗜睡、精神错乱等不良反应,孕妇、新生儿等人群更是禁用。在此情况下,杨某某给婴儿喂安眠药,不仅情理难容,法理也不容。这侵害了婴儿人生健康权,若是对婴儿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可能还会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杨某某上任第一天,就给俩月大婴儿喂这种副作用大的药物,是为了什么?按照常理来说,俩月大婴儿,一般也没有那么调皮,若是为了减少自身工作量,有必要给其喂安眠药吗?还是说,育儿嫂购买氯硝西泮片,是因为自己患有精神类疾病,需要服用此类药物?若真如此,其恐怕并不具备上岗资格。

据“美田到家”济宁运营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杨某某曾经是他们公司员工,但是进行系统登记时,发现其曾经有不良记录,便没有聘用。既然这位负责人称,未雇佣杨某某,那么,“美田到家”海亮公馆店又是如何安排其去客户家里照顾婴儿的?是否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等现象?公司内其他育儿嫂是否也有此类行为?这些问题事关婴儿健康安全,应该尽快查清真相。

还需要调查的是,氯硝西泮片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初级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那么,杨某某是从哪里购买的?是否有专门购买渠道?购买频率又是多少?

据了解,杨某某已经从事育儿嫂行业七年之久,需要质疑的是,其此前是否有给婴儿喂安眠药行为?若真是如此,那么这七年来被她照看的婴儿,该怎么办?这次要不是婴儿家长及时发现,杨某某或许还会继续喂婴儿安眠药,后果不堪设想。

这也提醒,家政服务行业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父母在寻找育儿嫂时,也要慎重再慎重一些,与正规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孩子安全。

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杨某某已被控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顺藤摸瓜,将疑点逐一排查,并及时公之于众,让公众了解事情真相。(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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