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封市杜良乡、西姜寨乡、兴隆乡、许河乡撤乡设镇(街道)的公告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同意开封市祥符区撤销杜良乡设立杜良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杜良镇行政区域为原杜良乡行政区域,杜良镇政府驻原杜良乡政府驻地不变。
同意开封市祥符区撤销西姜寨乡设立西姜寨镇,实行镇管村体制,西姜寨镇行政区域为原西姜寨乡行政区域,西姜寨镇政府驻原西姜寨乡政府驻地不变。
同意开封市祥符区撤销兴隆乡设立兴隆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管辖范围为原兴隆乡行政区域,办公地点设在原兴隆乡政府驻地不变。
同意开封市兰考县撤销许河乡设立许河镇,实行镇管村体制,许河镇行政区域为原许河乡行政区域,许河镇政府驻原许河乡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公告。
(来源:开封民政)
编辑: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