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姚策及亲生父母共获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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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2月8日下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判: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于姚策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支持姚策上诉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万余元,驳回姚策的其他上诉请求。
(正观记者 刘亚茹 编辑 王鑫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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