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们是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的执法人员,你们这个项目违法了,这块土地的性质是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含水田、水浇地和旱地,耕地上只能种植农作物,你这个篮球场是万万不能建在这块耕地上的,请你们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土地原状。”
9月13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的执法人员王建华、张为民在核实图斑过程中发现郑州郑发大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人员未批先建占用惠济区花园口镇石桥村集体土地建设篮球场地,随即对其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的地坪和地砖恢复土地原状。“ 我们也是按照市规划院设计好的方案施工的,之前我们还专门对这一段道路占地性质进行了查询,这块地是坑塘水面不是耕地呀,是不是你们弄错了?我们施工之前可是专门去咨询过市里的专家的呀。”但是在执法人员从数据库里调取了现场调的土地性质之后,才发现了事情的症结所在。
原来自2020年9月起,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这次摸排所指的耕地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而该公司所占的土地刚好是按耕地管理的坑塘水面,所以才上了耕地的台账。
“既然你们区里耕地保护的这么严格,那我们就坚决服从,但是我们也是民生项目,市政工程,为了方便群众出行和生活,也请你们帮助我们看看这条线上还有没有建设用地,我们争取把这个篮球场移过去。”
“ 请你们先把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后期到我局相关科室办理用地手续,就算是建设用地也要依法依规使用,你说是不是。”面对执法人员的义正言辞,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连声称是。 三日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原本已经平整的地坪已经拆除完毕,恢复了原本就应该有的耕作层,撕去了水泥地坪覆盖的黄土地向着太阳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就这样一场耕地保卫战又一次以执法人员的胜利而告状。 (通讯员:李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