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程子鑫


10月22日,赵先生反映称,自己在8月12日购买了一款花西子桃娇鲜颜精华底霜。该底霜备案为普通化妆品,宣传页面显示具备“防暗沉”“清除自由基”等功效。他认为,上述两则宣传内容显示,花西子已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目前,钱塘区市场监管局已受理举报。

 10月24日,杭州钱塘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称,“抵御自由基肌肽”宣传因有文献支撑肌肽功效,“护屏障角鲨烷”宣传系“轻微且已改正”,故无法认定虚假宣传或不正当竞争,经研究决定不予立案。但赵先生认为,化妆品功效宣传直接关乎消费者健康,若借原料暗示未备案功效、打“擦边球”,实则涉嫌违规。

“接下来我们会送检我们手中的面霜,如果含有苏丹红,我们会去举报,也会去寻找购买面霜消费者,发起集体起诉。”赵先生说。目前,赵先生对行政部门这个处理决定有异议,下一步,将通过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没有进行立案,我对此表示遗憾。” 他说,当前化妆品行业宣传合规问题并非个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这类争议的调查,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举措。如果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只有依法处罚才能规范企业经营,也能为我们行业树立合规标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让消费者更安心选品、保障权益。

“在这类涉及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中,我还是要提醒涉案各方务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合法合规的司法程序,厘清双方责任。既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消费者的监督权,只有消费者与企业一起携手,才可以推动化妆品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规范、健康的发展。”周兆成说。

统筹:石闯

编辑:刘鸿桥

特此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