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地 通讯员 张莲莲

9月16日上午,郑州高新区公共事业部农业综合发展管理科在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8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暨《郑州高新区村级重大事项预审制度(试行)》(郑高公共事业〔2025〕17号)文件解读培训会。各办事处(中心)“三资”领域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村级“三资”管理是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高新区部分村(社区)在“三资”管理过程中仍存在流程不规范、决策不透明等问题,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治理模式,《郑州高新区村级重大事项预审制度(试行)》则是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的重要制度保障,两者结合将为村级事务管理搭建起“规范线”和“安全网”,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在培训环节,培训老师围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核心内容、操作流程及实践要求展开详细讲解。从“党支部提议”的发起条件,到“村‘两委’商议”的议事规则,再到 “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表决程序,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时限与方式,均通过案例分析、流程图示等形式进行了通俗化解读,确保参会人员准确把握每个环节的关键要点。

随后,针对《郑州高新区村级重大事项预审制度(试行)》,业务骨干重点解读了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预审内容及流程。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如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必须在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前,向所属办事处(中心)进行预审,由办事处(中心)对事项的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同时,对预审材料的提交要求、审核时限、异议处理等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了逐一说明,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培训过程中,参会人员积极互动交流,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三资”管理难题提出疑问,如“村级小型工程项目是否需要预审”“公开内容如何确保群众看得懂”等,现场工作人员均逐一耐心解答,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务实、针对性强,既深化了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理解,也明确了村级重大事项预审的具体要求,为今后规范开展“三资”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会议要求,要迅速传达学习,各办事处(中心)要及时组织村(社区)相关人员开展二次培训,确保制度要求传达到位、理解到位;要严格执行制度,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重大事项预审制度贯穿于村级事务管理全过程,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强化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发展管理科将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好村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高新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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