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8月26日,新华锦发布《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新华锦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新华锦、新华锦集团、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视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新华锦集团、张建华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

受此负面信息影响,新华锦股票8月27日股价一字跌停,收盘于7.77元/股,当日跌幅9.97%。

天眼查显示,新华锦曾用名:山东环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系青岛盟鑫投资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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