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全面提升百姓环境保护意识,8月14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辉南县人民法院在辉南县人民公园开展了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单及宣传品等形式,吸引了众多群众的关注。干警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结合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案例,向过往群众全面讲解了什么是全国生态日及其重要意义,耐心阐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同时,还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习惯,如节约用水、绿色出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向百姓们传达如何通过自身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环保法律问题,干警们均进行了详细解答,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环保法律知识的理解。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将法律知识送到人民群众中去,更是提升了百姓的环保思想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及社会效果。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生态”保护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田间地头、学校企业,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态法治素养,进一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司法助力。

文:辉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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