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摊主一事,梳理了一下几天来,媒体的报道,普陀公证处的回应,还有专业人士的解读。

目前看,老人的意定监护公证,没什么问题。

个人判断,这一事件,无论情理还是法理,抑或社会舆论上,老人的这些亲戚,可能很难改变这个意定监护。

我的建议,不如顺水推舟,就此罢了,成全自己哥哥一个幸福的晚年。

因为经此一役,水果摊摊主,也肯定会更好对待老人。

而能达到这个结果,也算这些亲戚对老人的一个补偿了;而只要选择大度,舆论也会立马支持,因为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老百姓。

现在收,还能见到“好”。

不过,我今天想说的是另外一个话题,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按照原来设计,由保险公司介入,而且国家也提倡;但实际情况很糟,很多人并不相信保险公司,基本没有太成功的案例。

而且也注定无法确保安度晚年,毕竟家人般的陪护,保险公司不可能完成。

现在,以房养老的困局,竟然在这个老人身上,看到了破解的答案。

也就是,老人可以通过对其他个人考验,最终通过意定监护方式,确保安度晚年。

请注意,这可不是简单的把房产赠予他人;按照意定监护,以及相关协议,接受赠予监护人,必须善始善终。显然,这是以房养老的新尝试。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怎么强化公证的,法律的,社会的,舆论的,相关公共机构的等多方的监督作用,进而更好的实现,还需要探索。

但无疑,这是以房养老不错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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