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辅助驾驶失控 安全意识不可松懈

2025年5月4日上午8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解州收费站出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新能源汽车撞上了右侧护栏,发生刮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随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调取了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以及收费站监控视频进行复核。经调查,驾驶人朱某在驾驶该新能源汽车行驶至解州收费站出口时,因车辆处于开启辅助驾驶模式,在通行减速和方向控制过程中未时刻关注路况、未保持对车辆的有效控制,最终导致车辆偏离正常行驶轨迹,撞上了右侧的道路护栏。

朱某称自己原以为辅助驾驶系统可以自动完成减速和转向,便一时松懈了对车辆的操控,未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接管车辆,才导致事故的发生,朱某对该起单方事故负全部责任。

民警对朱某进行了现场教育,明确指出辅助驾驶系统仅为驾驶辅助工具,驾驶员仍需对车辆的行驶全过程承担责任,不能将注意力完全交由系统控制。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朱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违法作出了记3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目前市面上,大多数智能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都处于L2级,只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辅助作用,并不能完全自动驾驶,多数功能水平依然属于“辅助驾驶”,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吸取教训,无论是否使用此类功能,都要在开车过程中双手握稳方向盘,随时关注路况车况,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接管车辆!

编辑/董应赞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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