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宛城区黄台岗镇李某13岁的儿子小李因校园琐事和同学小王发生纠纷后,小王由于气不过,便找了数名同龄小伙伴放学后“教训”了小李,致小李轻微伤并住院治疗。案件的治安部分已经由辖区派出所处置,但后续住院费用等民事赔偿问题双方却一直未达成一致。急于外出务工的李某思前想后,放弃了走程序相对繁琐的诉讼途径,转而抱着试试看的来到了司法所申请调解。


4月2日,宛城区司法局黄台岗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李某的调解申请后,热情接待了李某,并详细询问了小李的伤情,向其表示关心,随后联合辖区派出所启动“警司访+”工作机制,迅速介入,对案情进行了融通、研判,在初步确定了侵权方的责任比例后,随即通知侵权方,即涉事未成年人的父母于次日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4月3日,因为侵权方一当事人家长刘某在广东务工,短时间内确实无法赶回,司法所工作人员便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邀请其参与“线上调解”。就这样,线上+线下,共10名当事人父母在司法所的“警司访+”调解室里正式展开调解。

调解过程中,派出所通报了具体案情,司法所向家长们耐心阐释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并结合小李的伤情和住院费用,详细列明了赔偿条目并逐一解释,随后按照赔偿数额并结合案情拟定的赔偿比例,向侵权方的家长宣布了各自的赔偿数额。有理有据的赔偿方案获得双方的一致认可,参加“线上调解”的刘某当即通过转账的方式汇了款并委托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剩下的侵权方家长也紧随其后支付了赔偿款并签了字。最终,被侵权方共获赔偿30,000元,纠纷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李某一方对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努力表示感谢。

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工作人员组织侵权方的家长开展了一个小型的法治教育会,告知各位家长,不应只关心孩子们的学习成绩和物质需求,更应该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和良好品行的培养。十几岁的初中生正处在青春叛逆期里,也处在刑事责任年龄的“过渡带”里,如不尽快矫治不良行为,极易触犯刑法,造成犯罪,给自己和社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家长们表示今后将定期关注孩子的社交动态,一旦发现异常,一定会及时干预。

长期以来,宛城区司法局注重基层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运用“警司访+”工作机制,快速高效调处各类纠纷,既节约了当事各方的时间成本和司法诉讼资源,又尽力弥合了当事方的嫌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法治效益。

供稿:袁永强 刘森 刘玉

编辑:吴冬霞
审核: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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