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3月14日,国旅联合发布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显示,国旅联合独立董事黄新建、张旺霞因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黄新建、张旺霞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胡大立、谢奉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胡大立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奉军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5〕2号)。

经查明,国旅联合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国旅联合与业绩承诺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国旅联合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2017-2019年三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90万元、4150万元和5400万元,若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需对国旅联合进行补偿。因新线中视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国旅联合于2020年1月收到642.43万元业绩补偿款。该业绩补偿款应计入2019年资产和利润,但是国旅联合将其计入2020年资产和利润,导致国旅联合2019年少计资产和利润各642.43万元,占2019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5%;2020年多计资产和利润各642.43万元,占2020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5.86%。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国旅联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曾少雄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三、对彭承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四、对石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国旅联合成立于1998年,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成员,位于江西省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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