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月28日,江苏吴中股价报收于7.25元,跌额0.81元,跌幅10.05%,公司已连续两个交易日“一字板”跌停了。

值得关注的是,2月26日晚间,江苏吴中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5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而自公司被立案后的两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19.08%。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4年12月30日,江苏吴中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江苏吴中分别于2024年10月10日及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天眼查显示,江苏吴中专利信息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9个。

特此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