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月17日,ST广物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刘栋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栋、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建军、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赵强、独立董事崔艳秋、独立董事刘文琴、独立董事孙慧视频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周亚丽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王国林、监事朱凯视频出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王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是100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是6.08亿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4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融资总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广物成立于1988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成员,位于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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