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在线讯(通讯员 孙佳吉)近期,吉林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承办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为全面了解案情,确保司法公正,组织了律师、案件当事人和鉴定团队一起到施工现场进行勘验。
2022年7月,某建筑公司与某材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建筑公司进行施工测量,由于某材料公司现场给出的坐标点与施工图纸不符,经现场勘测发现图纸要求的建筑物基槽尺寸等存在问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工地现场地下全部是淤泥,给施工造成了很大困难及窝工、停工等损失。原被告双方对工程量和工程款产生争议,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由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存在争议,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更好的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直观地了解争议现场情况,承办法官组织鉴定机构人员、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现场一一核实关键证据,拍照取证并做好现场勘验笔录,将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细致入微,为案件的后续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人单位: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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