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杜巧红 文/图


12月11日,中牟县姚家镇人民调解员马贵霞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98名农民工、总额达161万元的欠薪案件。

此案起源于2022年8月,龚某某等人在郑州某公司从事建筑工作,施工结束后总承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工资。

马贵霞接到案件后,迅速协同劳动监察大队、民警、欠薪专班组,共同约见公司负责人、劳务总包及各班组工人代表,深入了解了欠薪的具体原因。经过多方多次的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自愿签订还款协议并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龚某某等农民工在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后,对调解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此案件的成功调解,仅是中牟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一个具体案例。

2024年,中牟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坚持做到“四到位”,即帮扶管控精准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到位、法律服务全面到位和调解处理高效到位,以此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的“防火墙”,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重点防范,帮扶管控“两类人群”到位】

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大数据+网络”和“人防+技防”双重手段,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执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全年未发生一起脱漏管事件及重新犯罪现象。

抓严抓实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领域,严格执行日常监管措施,依托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实现豫矫通APP及手机定位全覆盖。同时,坚持落实月走访、电话抽查、视频点验以及外出请销假审批与报告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实时掌握。针对16名重点社区矫对象,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即“一日一报告一定位,一周一走访一谈话”,确保底数清晰、情况明了、行踪可控。此外,还组织开展了“技能河南,人人持证”技能培训活动,邀请河南长庚职业培训学校为87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电子商务专题培训,提升了社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为更快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截止目前,本年度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0名,解除303名,累计完成调查评估128人,实地走访732人次。

参加技能培训的张某某表示:“通过培训,我初步掌握了电商直播的技能,现在直播行业蓬勃发展,找工作更加便捷。司法局举办的这次培训对我非常有帮助。”目前,张某某白天在杉杉奥特莱斯当营业员,晚上则在家中从事直播带货,有效缓解了经济压力,顺利实现了社会回归。

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按照“衔接安置、救助帮扶、跟踪帮教”的工作要求,建立了包括“必接必送”“无缝衔接”“见人建档”“一人一档”“定期走访”“失联查找”在内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严防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或制造重大恶性案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同时,积极与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安置帮教人员落实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形成多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逐人见面核查、上门走访473人次,成功推荐就业21人。

【创新人民调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解到位】

今年以来,中牟县司法局紧密围绕党建引领“四治一创”活动中心工作,精心打造“和牟”调解品牌,将人民调解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稳定一方的法律效应和社会价值。

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1+6+N”工作平台体系,其中“1”代表县人民调解协会,负责总体协调与统筹各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6”则涵盖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等六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化与法治化水平;“N”则包括“和牟”商事调解中心、“庵在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中心、“马大姐”调解室等在内的12个特色品牌调解室,形成了“一乡一品”多元化解品牌矩阵,有效将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稳固基层和谐。截至当前,该平台已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135件,成功调解5027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7.9%。

建立“三调融合”机制。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诉讼、信访、治安三大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分别在县法院、县信访局、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创新实施“三调融合”机制,即将诉调、访调、警调三者有机结合,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调解阵地的前移,力求在源头化解矛盾,为社会稳定筑起坚实的防线。

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从全县704名调解员中精选出302名调解经验丰富、社会认可度高的调解员担任专职岗位,并通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与“以案定补”的激励方式,在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同时,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到位】

年初,徐某某作为中牟县一名盲人按摩店店主,因邻里纠纷遭张某某殴打致伤,在中牟县中医院接受治疗20天,产生医疗费用9021.68元。鉴于徐某某视力残疾的特殊情况,中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作为,联合律师团体提供上门服务,通过多次沟通调解,最终维护了徐某某的合法权益。徐某某对此结果表示高度满意,并深表感激。

今年以来,中牟县司法局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及法律援助等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郑好办”APP,搭建覆盖城乡、均等互惠的“平台+网络”服务体系。同时,实施律师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两名业务精湛、能力强、热心公益的律师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截止目前,已接待法律咨询1615件,惠及群众2284人次。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设了农民工欠薪维权、劳动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并推行“三免一无”便民举措,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针对困难群众的迫切需求,不仅提供上门服务,还设立了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代申请服务,力求实现应援尽援、优援。今年,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1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53件,涉农案件37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

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通过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定时+预约”、“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模式,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心贴心、订单式法律服务。目前,全县255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免费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接受咨询1444次,代写法律文书208份,提供现场法律服务848次。

【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到位】

自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以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显著攀升,反映了群众法治意识的显著提升,同时也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中牟县司法局创新性地采用了“行政复议+多元调解”双多重策略,构建了先受理、后调解、再决策的三阶段协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效能。

以仇某某不服中牟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例,面对情绪激动的申请人,工作人员通过细致的事实分析和情理交融的法律解释,成功建立了信任关系,并适时安抚其情绪。随后,通过多次与县公安局的积极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仇某某的合理诉求得到满足,并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中牟县司法局充分运用调解手段,采取多元化思维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这一做法不仅有效分流和化解了矛盾,减轻了行政诉讼的压力,更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0起,已结案86起,其中通过调解成功撤回行政复议的案件达23件,调解结案率高达26.7%,彰显了调解手段在实质性解决基层矛盾中的关键作用。

中牟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牟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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