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11日,ST汇金发布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ST汇金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冲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焦贵廷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彭冲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彭冲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0日,ST汇金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经查明,ST汇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汇金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河北证监局决定:对ST汇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汇金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汇金成立于2005年,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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