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10日,ST旭电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ST旭电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775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摘牌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ST旭电称公司已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ST旭电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1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6日期间买入;或在上市后到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或在2018年1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7月5日收盘时持有ST旭电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旭电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20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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