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坚持落实“百姓城管服务百姓”的工作理念,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工作安排,结合9月初全市集中开展年检办证工作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金水区养犬办自9月13日起到12月31日,将组织33个入社区志愿者便民服务小组,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在全区400余个社区便民服务点位开展集中办证年检志愿者服务活动,养犬人可根据社区、物业相关通知可就近到服务点位对犬只进行办证和年检。

同时我们也鼓励各服务网点加大开展优惠便民服务意识,对持犬只准养证到各服务网点即可享受体检、就诊、美容、购物等优惠活动(各服务网点可根据本店实际情况,适时安排和调节优惠活动)。同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和孤寡老人提供上门办证年检服务。为因工作繁忙无法及时领取犬只准养证的市民开展犬只准养证邮寄服务。届时养犬人也可通过“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的“养犬一件事”版块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的“服务百姓”专栏“养犬服务”查询办证、年检服务网点具体位置和领取电子养犬证。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 、提高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效能打下基础。

另外在集中办证年检期间,金水区各执法中队主动结合社区、物业,针对不按时办证年检的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追溯其办证年检情况,逾期仍不办证或不年检的,坚决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做出处罚。

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的,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集中办证年检工作期间,市民如有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金水区养犬办电话进行咨询:17737503278;如发现有违规遛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行为的请及时拨打金水区综合执法局电话进行投诉:63928110。

     通讯员:贾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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