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8月29日,鹏都农牧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鹏都农牧于2024年8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35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8月9日;摘牌日期:2024年8月30日。

鹏都农牧称公司拟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公司将尽快与申万宏源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值得关注的是,鹏都农牧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8月14日,鹏都农牧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4、证监立案字0132024005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进行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天眼查显示,鹏都农牧实缴资本324488.91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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