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8月26日,金通灵发布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处置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金通灵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维东所持的公司6253.97万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的季维东持有的6253.97万股公司股份在竞拍时间内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0211执1556号之三〕的裁定,将季维东持有公司的6253.9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价8005.09万元,交付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偿本案债务。在解除对季维东持有公司的6253.9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采取的全部冻结措施并注销该无限售流通股上设定的全部质押登记的同时,将季维东持有公司的6253.9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查询获悉,季维东持有公司的6253.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已于2024年8月23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后,季维东持有公司股份163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其一致行动人季伟持有公司股份9309.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亿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2日,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

基于公司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买入,且在2023年6月28日收盘时持有金通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金通灵参与招投标项目88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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