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8月5日,金通灵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借款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保障金通灵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办理租赁业务等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提供借款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13亿元,每笔担保及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其中提供担保方式的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提供借款方式的借款利率将参照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具体方式及金额以签订的单笔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合同资产抵押等方式向南通产控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签订的单笔反担保协议为准。

南通产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借款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借款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华、陈云光、陈大鹏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监事游善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金通灵称南通产控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向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担保方式的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提供借款方式的借款利率将参照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公司向南通产控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是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所提供的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2日,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

基于公司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买入,且在2023年6月28日收盘时持有金通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金通灵参与招投标项目88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条,专利信息1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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