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7月11日,*ST华铁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子公司负责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除此前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判断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仍进行核实与查证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要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0日,*ST华铁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华铁、宣瑞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华铁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华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及公司配合调查的情况,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天眼查显示,*ST华铁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6条,专利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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