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加速环资案件办理。6月21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依托磐石市人民法院法庭展开巡回审判,高效审结了三件当地环资刑事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三起案件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并表示绝不再犯。其中,被告人任某非法砍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树十余株以及榆树等普通树木一百余株。合议庭在综合考量其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后,依法判定任某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及盗伐林木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贝某砍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紫椴一株、水曲柳一株,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陶某使用弹弓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此次,通过当地开庭、当庭宣判,达到高效办理,广泛教育的效果,切实对磐石当地易发、多发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起到了打击与教育成效。截至目前,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积极运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已成功办理了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十余次,有效深化了与各地区公检法部门的协作,共同凝聚起强大的生态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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