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王爽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人民调解队伍“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牟法委[2024]2号)文件精神,6月17日上午,中牟县姚家镇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及全体机关干部召开村级人民调解队伍“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姚家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相君对各村专职人民调解员(意向性人选)资格联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会上,姚家镇党委书记吴杰表示,在村级人民调解队伍“提质增效”工作中,各村要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河南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中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牟法委[20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严把人民调解员“入口关”,对不符合人民调解员条件如年龄偏大、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适应工作要求及违纪违规人员及时予以清理解聘;要将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予以续任,将威望好、法律素养高的人才吸纳入人民调解队伍。并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切实发挥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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