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中午11点40左右,郑州市红十字法律工作志愿服务队副队长李中洲去接女儿放学。当他走到长江路郑密路附近时,发现路口东北角有一名男子头顶着衣服坐在地上。旁边停放着一辆白色轿车、一辆电动车翻倒在地。两名男子(轿车司乘人员)在树荫下说笑。

李中洲在判断现场安全的情况下,一边录像一边走向现场。他首先提醒轿车司乘人员在车辆后方放置三脚架或打开双闪,避免发生二次事故。经了解,事故发生后,已经拨打过110,大概需要40分钟才能到达。就这样双方一直在等待110的到来。

李中洲对男子进行了查看,发现男子有挫伤,没有明显出血现象。他让男子活动活动腿部,发现没有严重大碍。于是,他欲将男子搀扶到阴凉处再进行下一步处理。这时,在树荫下的两名轿车司乘人员却制止不让,非要等待110到来进行处理。

此时正值中午,骄阳似火,倒地受伤男子已经在烈日下暴晒了三四十分钟,表情十分痛苦。李中洲担心长时间下去,男子可能会发生中暑脱水。于是,他让倒地受伤男子的家属进行四个方向的拍照录像,固定现场。然后,他一边安慰男子及家属,一边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李中洲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男子转移到了阴凉处。

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满意,路人点赞。然而此时,李中洲却也耽误了接女儿放学。但是,他不后悔。作为一名红十字志愿者,一名救护师资,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李中洲始终不忘初心,用担当践行着使命,为社会为人民群众增添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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